1.采购条件
宁夏公路桥梁建设有限公司清徐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不锈钢护栏竞争性谈判采购已由宁夏公路桥梁建设有限公司批准实施,采购组织单位为宁夏公路桥梁建设有限公司,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批不锈钢护栏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 项目概况
宁夏公路桥梁建设有限公司根据清徐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施工需要拟招标采购不锈钢护栏,本次采购要求不锈钢护栏质量满足图纸及国标规范要求,能够达到交验标准。采购方式为竞争性谈判采购,供货地点山西省清徐县经济开发区项目施工现场。
清徐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包括西湖东路、产业路及规划路三条市政道路。西湖东路西湖东路位于清徐县开发区,南起开南路,北至凤仪街,道路全长1887m,红线宽度40m;产业路产业路位于清徐县开发区,南起开南路,北至凤仪街,道路全长1888m,红线宽度30m;规划道路规划道路(牛家寨村南北向)位于位于清徐县开发区,南起开南路,北至梗阳大街,道路全长1313.882m,红线宽度20m路面,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土建)、中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燃气工程、供热工程、电力工程、绿化工程,电信预留管位。
2.2采购内容:本次采购共划分为1个包件,采购内容为清徐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项目产业路人行道不锈钢护栏材料,质量及规格要求符合采购方要求。具体内容如下表:
(1)本表所列数量为估算数量,合同执行期间以项目部确认进场实际验收合格数量为准。
(2)供货周期:2023年11月-2024年6月
(3)可参与报价的包件数1个,可成交包件数1个。
(4)可成交的供应商数1个/包件。
3.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要求报价人须具备:
3.1.1 资质资格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具有生产厂家代理资格的供应商,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
3.1.2 财务要求:且具有良好的资金运转能力。
3.1.3 业绩要求:近两年(2021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内具有在工程建设项目中相关招标物资的良好供货业绩和售后服务能力的证明且每年销售同类产品不低于50万元(附供货合同、中标通知书等)。如无业绩证明材料可出具相应的质保售后承诺函。
3.1.4 报价人及报价产品生产企业信誉良好,并且满足以下要求: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
(2)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在最近两年内(2021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没有骗取成交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
(4)在最近两年内(2021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未被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在最近两年内(2021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报价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如有)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为准)。
(6)未被其他法律法规、规章限制报价。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3 通过天眼查(https://www.tianyancha.com/),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包件报价,否则均否决其报价。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从2023年11月13日09时00分到2023年11月15日17时00分。
4.2在线报名: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3年11月15日17时00分前登陆山东高速集团招标管理平台(http://zb.sdhsg.com/)注册并上传营业执照扫描件后,在线提交报名(在平台报名时供应商留下实际使用人的电话和邮箱,以保证后续采购人可以联系到报价单位),报名后不可撤销或修改。
4.3获取方式:报名成功后请于2023年11月15日17时00分前将企业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付款截图等资料(附联系电话)发送至指定邮箱(423422721@qq.com),电话联系采购人:刘秉人,联系电话:15378977859,领取电子版采购文件。采购文件费到账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15日17时00分,购买采购文件费只接受银行转账或电汇,不收取现金。请报价人在报名成功后,将购买采购文件费用转入采购人指定的对公账户,采购文件售后不退,提供收款收据。
账户名称:宁夏公路桥梁建设有限公司桥梁工程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
账 号:1060 5280 3108
4.4采购文件售价200元/份(汇款时请报价人注明报价项目简称)。
5.竞谈报价文件的递交(现场谈判)
5.1报价人于2023年11月20日10时00分准时参加谈判会,可提前24小时将密封完好的报价文件顺丰邮寄至山西省太原市清徐县晋夏公路南段山东高速宁夏公路桥梁项目部。(以签收文件时间为准)。
收件人:刘秉人;联系方式:15378977859。
5.2逾期因任何原因未送达的报价文件,采购人都将不予受理。
5.3采购人定于2023年11月20日10时00分,组织进行现场谈判(报价人提前到山西省太原市清徐县晋夏公路南段山东高速宁夏公路桥梁项目部一楼会议室,未参加现场谈判的报价人视为无效报价。
5.4 本次采购采用一次竞争性报价方式进行。
5.5 报价人按照招标文件具体要求,编制招标文件,根据自身情况合理报价(投标文件中的报价表为首次报价)。
5.6 报价人递交报价文件后按照报价文件规定要求检查报价文件的密封情况,由评审小组审查报价文件,无疑义后按照各报价人递交报价文件的顺序,对各报价人报价进行公开,后各报价人单独对各报价文件、报价、企业规模、产能、供应及运输保证能力、技术以及售后服务能力等进行答疑。
5.7 评审小组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评审价为合计含税金额。根据报价人最终报价,在本次采购材料报价中按合计含税金额由低到高的顺序进行排名,排名第一的报价为成交价,排名第一的报价人为成交候选人,报价完毕后,评审小组根据报价排名先后顺序选取2-3名报价人按“第六章技术标准及要求”进行调查评价,在调查评价通过且响应成交价的报价人中,推荐成交候选人1名,备选供应商1名,若调查评价过程中报价排名第一的报价人不符合要求,则成交价依次选取排名第二的报价,以此类推。若报价人家数不足时,根据评审小组一致认定报价单位具有竞争性,可按比例适当递减推荐成交候选人数量。
5.8 至报价截止时间,递交报价文件的家数不足3家时,重新组织采购。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山东高速集团招标管理平台、宁夏公路桥梁建设有限公司官网发布。
7.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宁夏公路桥梁建设有限公司桥梁工程公司
地 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万寿路142号宁夏公路桥梁大厦
电 话:0951-3906598
邮政编码:750016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宁夏公路桥梁建设有限公司清徐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项目经理部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清徐县晋夏公路南段山东高速宁夏公路桥梁项目部
联 系 人:张宁
联系电话:137095879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