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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公路桥梁建设有限公司清徐县市政工程钢材采购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2-07-22 16:33:38
 

1.采购条件
 

本次钢材采购竞争性谈判由宁夏公路桥梁建设有限公司批准实施,采购组织单位为宁夏公路桥梁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批钢材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 项目概况:
 

宁夏公路桥梁建设有限公司为清徐县市政工程采购所需钢材,本次钢筋采购量约为549吨,供货地点为山西省太原市清徐县清源镇清英双语学校旁。
 

2.2采购范围

 

本表所列数量为估算数量,合同执行期间以实际进场验收合格数量为准。可参与报价的包件数1个,可成交包件数1个。
 

(1)合同执行期:自合同签订后至2023年7月31日。
 

(2)交货期:以采购人发货涵发出之日起5日内完成发货函中钢材供应任务。
 

(3)本次采购要求材料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满足现行国家标准GB1499.1-2017、GB/T1499.2-2018、GB/T701-2008的要求;钢筋的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应符合GB/T2101的相关规定。验收方式为:螺纹钢到场检尺验收,盘圆盘螺到场过磅验收。供应商提供供货、运输、质保及售后服务等。
 

(4)本此采购价格为可调整单价,供应期内以发货当日我的钢铁网(www.mysteel.com)建筑钢材行情频道“山西太原市市场建筑钢材价格行情”表中所列美锦、龙钢品牌网价算数平均值为结算基准价(备注:无网价规格:例如12高线和12盘螺依据8-10高线和8-10盘螺美锦、龙钢公布网价的算数平均值为结算基准价进行上调或下浮),如果当日有多个价格公布则以第一次价格为准,星期六、星期天的价格按照相邻星期五的网价为准,法定节假日则按照放假前一天的网价为准,本次报价可报品牌为龙钢、美锦、山西建邦、山西宏达。
 

(5)结算单价=结算基准价+浮动单价,结算单价包含供方钢材完好无损地运至需方指定交货地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以及相应的售后服务费用,并开具13%税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供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需方另行索要其它费用。
 

(6)付款方式:先货后款,采购人与成交人签订购同后锁定浮动单价,成交人在发货涵发出之日起5工作日内将货物交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经验收合格后成交人开具交货数量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待收到发票后采购人7个工作日支付至到此批货款金额的90%,剩余10%货款在货物使用后无质量问题一个月内付清。
 

3.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要求报价人须具备:
 

3.1.1 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供应商,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3.1.2 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运转能力;
 

3.1.3 业绩要求:近两年内具有在市政工程建设项目中关于此次采购物资每年不少于1000万的销售业绩和售后服务能力的证明(销售合同、发票和补充协议复印件、扫描件)。
 

3.1.4报价人及报价产品生产企业信誉良好,并且满足以下要求: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
 

(2)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在最近两年内(2020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没有骗取成交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
 

(4)在最近两年内(2020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未被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在最近两年内(2020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报价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如有)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为准)。
 

(6)未被其他法律法规、规章限制报价。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3通过天眼查(https://www.tianyancha.com/),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包件报价,否则均否决其报价。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从2022年7月22日09时00分到2022年7月25日17时00分。
 

4.2在线报名: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2年7月25日17时00分前登陆山东高速集团招标管理平台(http://zb.sdhsg.com/)注册并上传营业执照扫描件后,在线提交报名(在平台报名时供应商留下实际使用人的电话和邮箱,以保证后续采购人可以联系到报价单位),报名后不可撤销或修改。
 

4.3获取方式:报名成功后请于2022年7月25日17时00分前将企业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等资料(附联系电话)发送至指定邮箱(yushuai@nxgqjs.com),电话联系采购人:余帅,联系电话:0951-3906921,领取电子版采购文件。采购文件费到账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25日17时00分,购买采购文件费只接受银行转账或电汇,不收取现金。请报价人在报名成功后,将购买采购文件费用转入采购人指定的对公账户,采购文件售后不退,提供收款收据。
 

账户名称:宁夏公路桥梁建设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
 

账    号:1060 5263 3087 
 

4.4 采购文件售价200元/份(汇款时请报价人注明报价项目简称)。
 

5.竞谈报价文件的递交
 

5.1 采购人定于2022年7月29日10时00分,组织进行现场谈判和腾讯视频会议(报价人可提前到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万寿路142号宁夏公路桥梁大厦10楼会议室,也可按采购人提供的腾讯会议房间号参加谈判),无法到场的报价人可将密封完好的报价文件顺丰邮寄至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万寿路142号宁夏公路桥梁大厦902室(以签收文件时间为准,收件人:余帅;联系方式:13995212342)。未参加现场谈判或视频会的的报价人视为默认谈判结果。
 

5.2 逾期因任何原因未送达的报价文件,采购人都将不予受理。
 

5.3本次采购采用一次竞争性报价方式进行。
 

5.4 报价人按照招标文件具体要求,编制招标文件,根据自身情况合理报价(投标文件中的报价表为首次报价)。
 

5.5 报价人递交报价文件后按照报价文件规定要求检查报价文件的密封情况,由评审小组审查报价文件,无疑义后按照各报价人递交报价文件的顺序,对各报价人报价进行公开,后各报价人单独对各报价文件、报价、企业规模、产能、供应及运输保证能力、技术以及售后服务能力等进行答疑。
 

5.6 评审小组针对报价人的报价组织进行评审,采购人根据施工任务确定使用钢材品牌,在该品牌各型号钢材报价中挑选最低的报价单位拟选定为成交人。
 

5.7 至报价截止时间,递交报价文件的家数不足3家时,重新组织采购。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官网、齐鲁采购与招标网、宁夏公路桥梁建设有限公司官网发布。
 

7.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宁夏公路桥梁建设有限公司审计监察部
 

地    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万寿路142号宁夏公路桥梁大厦
 

电    话:0951-3906931
 

邮政编码:750000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宁夏公路桥梁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万寿路142号宁夏公路桥梁大厦
 

联 系 人: 余帅
 

联系电话:0951-3906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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